投资合作合同

项目方(简称甲方):

公司名称:河北火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电话: 15373462333

租赁人(简称乙方): 实际租赁人

身份证号; 本账号为准

联系电话:本账号为准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间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,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租赁机器事宜,达成一致协议。

1.资金用途:

甲方将乙方的租赁押金用于无人贩卖机项目,为期一年(12个月)。

2、甲乙双方协商:

甲乙双方相互合作,本笔租赁押金为有偿使用,约定租赁押金两倍利息,利息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。乙方如提前要求结束本次投资,需提前 30 天通知甲方,需向公司提交退款申请书,公司收到退款申请书之日算起,核实无误后将在30工作日内进行退款,并扣除10%机器调度违约金。

3、甲方保证:

(1) 甲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,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民事权力能力,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
(2)甲方按合同约定偿还押金和利息,如遇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甲方损失,与乙方无关,甲方保证乙方本金不受任何影响(以系统内投资实际金额为准)。

双方本着平等、自愿和诚实的原则,就上述投资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此合同,供双方恪守履行。

甲方: 熊茂芳 乙方: 实际租赁人

河北火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本账号登录为准